采购公告
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强化法治建设在公共卫生领域的应用,提升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保障儋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的法律事务高效处理,根据《海南省各级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琼法办发[2023]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家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方式
(一)日常法律事务服务
1、针对本中心在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管理及卫生监督执法等领域的法律咨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必要时出具正式律师意见书。
2、协助起草、审核、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预防法律风险,确保合规性。
3、参与地方性公共卫生相关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提出法律建议。
4、协助开展公共卫生政策调研等工作。
5、对本中心重大行政决策、执法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6、参与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活动的对外谈判、签约过程,提供法律支持。
7、定期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培训,至少为本中心干部职工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
8、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日常法律事务。
(二)专项法律事务及诉讼代理
根据本中心委托,全程协助处理复杂的行政处理、行政裁决等法律事务。
代理本中心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商事诉讼、仲裁或执行等法律程序。
(三)服务方式
现场服务:根据本中心需求,参与相关会议、活动,提供即时法律咨询和解决方案。
远程服务: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在约定时间内提交法律意见和书面报告。
紧急响应:法律顾问团队成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对于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响应并提供法律支持。
二、服务费用和范围
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总服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万元,具体根据服务内容和质量协商确定。
服务范围:涵盖本中心各科室,包括但不限于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监督执法等领域的法律事务。
三、参聘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合法执业资格,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无不良执业记录,信誉良好。
(二)法律顾问团队成员条件
忠诚于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记录。
具备律师执业资格,熟悉公共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年龄在55周岁以下(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优先考虑具有为党政机关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经验或公共卫生领域法律服务经验的律师。
能够在本中心驻点办公至少1个工作日/周者优先。
四、选聘程序
提交材料:请有意参聘的律师事务所在2025年5月16日前,将纸质材料密封提交或邮寄至本中心指定地址。请注明“参聘法律顾问单位名称”。
评审遴选:本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团,对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法律顾问单位。
结果公布:选聘结果将在本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98-36780727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茶山路1号疾控中心业务综合楼605室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儋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如对选聘过程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